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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定評級評等報告台新國際商業銀行房屋抵押貸款證券化信託2004-1
本預定評等之授予係以截至2004年2月19日之資料為依據。此報告並非購買、持有或出售任何證券的推薦意見。此評等並不隱含提前償還的可能性或時機。後續之資料或有可能造成最後實際授予之評等不同於此預定評等。 評等內容
*每一券別之評等為預定評等,且發行金額亦為暫定之金額,可能隨時視情況而有所調整。
評等理由 中華信用評等公司(中華信評)今天授予即將由發行機構發行之新台幣45億元擔保浮動利率受益證券預定評等。 本預定評等評等報告乃依據截至2004年2月19日之資料。後續之資料或有可能造成最後實際授予之評等不同於此預定評等。 此項預定評等所關注的是利息能否按時且全數支付,以及本金能否在2026年1月最終法定到期日或之前全數償還。中華信評對此項交易之所有文件,以及法律及稅務意見進行全面檢視,並確認符合要求之後,才於受益證券發行日當天授予本項交易最終評等。 此預定評等是基於: 創始機構╱服務機構 台新銀行在2002年2月與國內中等規模的大安銀行合併後,業務規模明顯擴增。台新銀行的分行網絡亦由52家迅速增加至89家。合併後的台新銀行在存款與放款規模方面分別提升了近169%及150%。該行成立了一處新的區域中心,負責管理由大安銀行承作之帳戶。不過本次受託之放款組合並未包含原先由大安銀行承作之房貸放款。 為了強化台新銀行的授信品質,該行乃於1999年時將其放款審核及催收業務集中至新成立的區域中心。自此之後,該行房貸的逾放比便明顯改善。 交易內容 在受益證券發行日當天,台新銀行將把一組固定房貸組合(以新台幣計價)移轉予特殊目的信託。該房貸組合為根據台新銀行一貫的授信程序所承做之第一順位擔保房貸。該特殊目的信託將發行三組受評之受益證券,分別為A券(twAAA)、B券(twA)、C券(twBBB),以及無評等之D券次順位受益證券。受益證券將於每年3、6、9、12月的21日支付前季之利息,付款起始日為2004年3月,最終法定到期日為2026年1月。至於殘值受益證券(D券)將不會有評等,且將由台新銀行自行保留。 優先順位受益證券的信用支持係由較低順位受益證券與殘值受益證券提供。受評但為最低順位的C券受益證券之信用支持係來自殘值受益證券(D券)。D券受益證券將會吸收房貸組合最先出現的損失。 從房貸組合中之房貸收取而來的利息,在扣除稅款及優先費用後,將用來償還受評受益證券所應付之利息。剩餘金額(剩餘利息)則將先用來補充準備金帳戶之不足,其次用來償還本金動支,再用來支付受託機構之較低順位費用;最後則用於支付服務機構之較低順位費用。若仍有剩餘利息則將用於回復呆帳損失。若於回復呆帳損失後仍有剩餘利息,則將分配於D券受益證券持有人。 在現金準備及流動金額度均已悉數動支的情況下,從受託資產池中收取得來之本金,必須先用於償還受評證券所有優先費用與利息支付之短絀部分;若有剩餘,則將用來償還A券受益證券之本金,直到本金全數償還,再償付B券受益證券本金,依此類推。另一方面,若房貸組合產生任何損失,則損失部分將由反向順序分配至各級受益證券,亦即從D券受益證券開始承受。 除非在到期日前先由受託機構贖回或發生提前償還,否則此次發行之受益證券的最後償付日期為其設於2026年1月的最終法定到期日;而該房貸組合中最後一筆到期房貸到期後24個月,即為該受益證券之最終法定到期日。該受益證券最終法定到期日的設計較其房貸組合多了24個月的結清時間(tail period),主要是為確保所有接近本交易期末時產生的違約房貸均能加以處分,且處分此類違約房貸可能產生的回收款項,得以用於償付受益證券。 此次特殊目的信託房貸組合中之房貸共分為兩類:指數型房貸及政府優惠房貸(來自8,000億元優惠購屋專案貸款)。指數型房貸之利率係根據台灣六家主要銀行一年期的定儲利率訂定,而政府優惠房貸的利率則以二年期的郵儲利率做為指標利率。受評受益證券之利息依合約規定為指數型房貸利率指標加上各級受評受益證券的個別加碼。郵儲利率及指數型房貸利率差異所產生之指標利率風險,已在進行現金流量分析時的壓力假設中列入考量。 台新銀行將擔任服務機構,收取所有本特殊目的信託之房貸的償付款項。但若發生服務機構終止委任事由,則備位服務機構將取代台新銀行成為服務機構。服務機構將於收款後一個營業日以內,將收得之款項存放於收款專戶。受託機構將根據信託合約規定,於付款日時撥付款項。 為了彌補優先費用支付的中斷情形,發行機構將在受益證券發行日時從發行受益證券所得款項中提撥一筆定額現金準備。且為了因應可能發生的受益證券利息支付中斷情形,花旗銀行台北分行將在受益證券發行日時提供一流動金授信額度。流動金授信額度不會如同受評受益證券般逐期減少。 貸款組合 * 所有房貸均以位於台灣的第一順位固定抵押權做為擔保; 信用及現金流量分析 為決定本項交易所需的信用支持程度,本預定評等進行了現金流量分析。除了違約頻率與損失嚴重性外,壓力狀況假設也反映服務機構將可調整利率加碼之彈性,以及不同程度的提前還款、利率指標及滯納情況。 結構分析 中華信評亦已針對不同指標利率之房貸(包括指數型房貸與以郵儲利率為指標的政府優惠房貸)進行利率風險分析,以確保超額擔保的水準足以支應指標利率風險。 提前償還風險 混合風險 抵銷風險 服務機構轉移風險 此外,前服務機構必須在發生終止服務後,將更換收款銀行帳戶之細節通知房貸借款人。該特殊目的信託之現金準備中,亦已涵蓋了通知借款人一次所需的費用在內。 地震風險 地震風險主要可透過依郵遞區號區分之地理分散性獲得緩和。在對郵遞區號進行分析後,以貸款餘額而論,此房貸組合中每個郵遞區號的最大風險部位均低於貸款餘額的6.8%。 法律及稅務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