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信用評等公司係民國86年5月31日於我國正式成立的第一家信用評等公司。主要功能在於對企業、銀行、保險、證券、票券、共同基金以及公共工程等的清償債務能力,提供獨立公正的評估意見。
為確保評等之獨立、公正與專業,中華信用評等公司結合了世界頂尖的全球性信用評等機構-標準普爾〈Standard
& Poor's〉與嫻熟臺灣金融環境的國內股東共同成立。創立初期的本國股東包括:台灣證券交易所、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中華徵信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以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中華信用評等公司的第二屆股東在股東協議書屆滿三年之際有了些許的調整,88年12月新增換二法人股東為:台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台灣網路認證股份有限公司。94年10月標準普爾再增購1%股權,成為持股51%之大股東,負責經營拓展評等業務,目前各股東持股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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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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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普爾國際評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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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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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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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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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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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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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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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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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徵信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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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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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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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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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網路認證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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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 |
中華信用評等公司配合政府推動金融控股公司及資產證券化業務的政策,除於初期辦理多場研討會宣導以外,並適時對市場推出金融控股公司及資產證券化評等業務,深獲市場各參與者普遍的認同。
公司大事紀
由於國內的信評法規直到八十五年才制定,中華信評更是為建立國內的信評市場而誕生的第一家信評機構,因此中華信評的設立意味著國內信評市場的濫觴,中華信評草創期的發展史更代表著國內信評市場的萌芽期發展史。
| 85年2月 |
行政院核定財政部所提「建立信用評等制度推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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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5年4月 |
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現已更名為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根據上述方案,邀集央行及該部金融局、保險司等單位成立「建立信用評等制度籌設委員會」,並由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負責籌設工作小組,積極進行各項籌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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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5年6月 |
建立信用評等制度籌設委員會,擬訂「信用評等事業管理規則」
草案呈報行政院審查。 |
| 86年元月 |
選擇全球著名評等機構標準普爾公司為合作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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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6年2月 |
在財政部證管會呂主任委員東英見證下,本國股東與標準普爾正式簽訂合作協議。 |
| 86年2月 |
第一屆董事會推選標準普爾副總裁柯倫伯(Hendrik
Kranenburg)為董事長,派任陳松興為第一任總經理。 |
| 86年3月 |
中華信評籌備處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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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6年4月30日 |
行政院核定「信用評等事業管理規則」,提供信評機構設立的法源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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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6年5月31日 |
台灣第一家信用評等機構誕生-中華信評正式掛牌營運。 |
| 89年2月14日 |
召開第二屆董事會,會中推舉台灣證券交易所董事長李仲英先生兼任中華信評董事長,標準普爾推派陳松興續任第二任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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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年4月18日 |
主辦「產業融資困境與振興債券市場會議」,會中由產官學達成共識建請政府修正「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取消債券交易稅,並於91年2月1
日獲得立法通過,使得債券市場從此出現空前的活絡榮景。 |
| 90年6月26日 |
董事長李仲英先生退休,改由台灣證券交易所顧問吳光雄先生繼任中華信評董事長。 |
| 91年4月17日 |
「信用評等事業管理規則」修正發佈,將信用評等機構最低實收資本額新台幣2億元的門檻降為5千萬元,吸引國際信評機構惠譽及穆迪先後來台設立分公司及子公司,亦打破台灣信評市場一家獨佔的局面。 |
| 92年6月27日 |
召開股東常會改選第三屆董事暨監察人,隨即召開第三屆第一次董事會,全體一致推選詹彩虹女士為董事長,派任艾文(Chris
Irwin)代理總經理 |
| 92年8月8日 |
第三屆第二次董事會推選施敏雄先生續任第三屆董事長。 |
| 93年6月11日 |
標準普爾改指派唐西樂(Thomas
Schiller)執行董事總經理; 亞太區業務負責人, 接替已退休的沙妃卓(Cecile Saavedra)女士為本公司新任董事 |
| 93年9月3日 |
許永邦先生接任中華信評新任董事長;標準普爾派任扈企平博士為中華信評董事 |
| 93年11月15日 |
董事會通過聘任美商摩根大通銀行台北分行副總裁楊鎮龍先生為新任總經理 |
| 93年11月15日 |
標準普爾宣布將取得中華信評經營主導權 |
| 93年12月22日 |
公佈受評客戶信用評等整體檢視結果,並對63家企業及金融機構的發行人及其相關債務信用評等等級做出調整。 |
| 9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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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信評網站改版 |
| 94年9月27日 |
標準普爾與中華信評中方股東針對購入中華信評1%股權簽署協議,標準普爾成為51%大股東,並於10月5日完成交易 |
| 9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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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信評營業處所搬遷,正式進駐台北101大樓49樓 |
| 9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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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屆第一次董事會,全體董事一致推選陳明泰先生擔任第四屆董事長,並通過續聘楊鎮龍先生為總經理 |
| 9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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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信評成立十周年,發表「A
History of Firsts, A Future of Innovation」新聞稿,同時推出慶祝十周年網頁、系列研討會、及「信評達人有獎徵答」活動等 |
| 96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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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台北遠企大飯店舉辦中華信評十周年慶祝酒會,標準普爾控股母公司-麥格羅希爾集團總裁兼首席執行長Harold
McGraw、行政院金監會副主委張秀蓮親臨會場致辭 |
| 9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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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普爾在其NRSRO(國家認可統計評等機構)年度申報中,正式將中華信評納入成為其聯屬企業。 |
信評里程碑
| 87年2月 |
公佈首家受評金融機構─大安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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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7年3月 |
公佈首家受評票券─中華票券金融公司 |
| 87年5月 |
公佈首家受評證券─大華證券公司 |
| 87年 10 月 |
公佈首家受評企業─台灣電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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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7年12月 |
公佈首支受評基金─中信債券投資信託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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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8年11月 |
公佈首家受評保險公司─富邦產物保險公司 |
| 89年9月 |
公佈首家受評證券金融公司─復華證券金融公司 |
| 90年12月06日 |
公佈首家受評人壽保險公司─台灣人壽保險公司 |
| 91年3月27日 |
公佈首家公開受評金融控股公司─富邦金融控股公司 |
| 91年12月28日 |
公佈金融控股公司評等準則 |
| 92年1月8日 |
公佈住宅房貸擔保證券評等準則 |
| 92年2月24日 |
公佈首家金融資產證券化評等─台灣工業銀行 |
| 92年5月6日 |
首件重大工程融資債信評估簽約 |
| 92年12月18日 |
公佈首件現金卡債權證券化(Cash Card)評等─萬泰商業銀行 |
| 92年12月25日 |
中華信評授予債務評級流通規模突破新台幣1兆元 |
| 93年3月2日 |
公佈首件房地產抵押放款債權證券化(RMBS)評等─第一商業銀行 |
| 93年11月12日 |
公佈首件應收帳款證券化交易案(ABCP)評等─世平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
| 9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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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首家公開受評不動產證券化評等──富邦一號不動產投資信託 |
| 94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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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度公布國內違約與評等變動研究 |
| 94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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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耕國內信評市場八年,中華信評評等件數突破200件 |
| 9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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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首件債券資產證券化交易案(CBO)評等─群益證券公司 |
| 9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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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信評修訂「固定收益基金信用品質評等準則」 |
| 96年6月7日 |
中華信評修訂短期信用評等等級以反映市場需求 |
公司組織
企業精神
中華信用評等公司秉持之企業精神有二:一是希望藉由債信的揭露,使企業經營情況透明化,讓投資人了解企業的信用風險程度;二是建立市場秩序,希望藉由信用評等制度的推動,使企業努力經營以維持較佳的信用品質,進而產生良性的循
環,此外,中華信用評等公司也堅持「專業」與「獨立」,杜絕外力的干預以維持評等的公信力。
國際專業標準
中華信用評等公司係與國際最知名且最專業的評等機構─標準普爾公司聯盟合作。因此,在進行各項評等時,係取法標準普爾公司的評等方法及準則。雖然為因應國內需要,中華信評使用之評等指標,略異於標準普爾,然而,兩者評等所採用之方法與意義均大致相當。
中華信評自公司建立,即自期建立一套可同時適用國內與國外環境的評等標準。若一家公司或銀行能先取得中華信評的授予之評等,則在其申請標準普爾公司的國際評等時,將可大幅縮短作業時間。事實上,許多金融機構與企業則依其需要,同時選擇做中華信評與標準普爾之共同評等。
營運績效與表現
中華信評公司自成立以來,致力於教育市場提高風險意識、推廣信用評等制度,並已使大眾認知信用評等,對建立市場公開透明的交易秩序之重要性。同時,經由政府的倡導,以及公司超然、獨立、公平的專業表現耕耘之下,中華信評成為國內信評服務業的領導品牌,並成為媒體重要資訊之來源管道。以民國88年為例,中華信評平均每月提供國內各主要媒體〈包括報社、金融期刊、電視以及廣播等〉10-15則新聞報導。受益於媒體廣佈與流通的特性,從而使得信評制度更能普及與落實。
中華信評自86年底開始接受委託進行評等,至今已服務過國內大多數的金融機構,以及部份的企業、保險公司與投信基金。下表為中華信評成立至今,已公開評等之統計數字:
表一: 評等等級分布統計表:總計124家
〈統計資料截至97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