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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應收帳款擔保證券

信用卡應收帳款證券化可賦予發行單位多項潛在的利益如:資本的有效運用、可望降低加權平均資金成本、增加籌資管道、改善資產負債管理、與提高資產負債表的流動性等。

  信用卡應收帳款擔保證券之所以吸引投資人的地方在於:該證券的擔保資產因不致受經營策略改變的影響,故其通常具備相當穩定的特性。茲將大多數信用卡應收帳款擔保證券具有的結構性特點分述如下。

典型信用卡應收帳款擔保結構之特徵

  信用卡應收帳款證券化所發行之受益證券分為兩類:一為投資人受益證券,另一則為賣方受益證券。每一類受益證券均代表持有人對信託資產的所有權。在正常情況下,此項信託可獲得既有應收帳款完全擔保的利息收入、來自特定卡戶未來的應收帳款,以及隨之而來的收益。新的應收帳款會自動轉為信託資產。進行信用卡應收帳款證券化時的轉讓標的是該應收帳款本身,而非其源頭卡戶,換言之,產生該些信用卡應收帳款的卡戶並不會被出售或轉讓予前述信託。事實上,信用卡應收帳款的賣方仍完全保有其對信用卡客戶的控管與所有權,因此亦仍具有更改信用卡合約條款(含最低應繳金額)的權利。

循環期間

  在此期間,特別是最初的1836個月中,屬於投資人權益的本金收款不會被轉移給投資人,而會用來購買新的應收帳款。

分期攤還期間

  此期間起始於循環期間結束時、或發生加速清償情況後。在此期間,本金收款與壞帳攤銷會按比例分期轉付予投資人。

賣方權益

  信託中的全部本金應收帳款與屬投資人權益之本金收款兩者間之差的剩餘本金收款屬賣方所有,且表彰於賣方益證券上。隨著持卡人的應付帳款變動,此項剩餘本金收款亦會隨之變動。

持卡人付款的分配

  針對持卡人支付之款項在前述兩類受益證券間的分配,目前已有數種方式。持卡人支付的利息和沖銷款通常是按比例分配。

加速清償情況

  若屬於投資人權益的本金收款在循環期間的再投資需求明顯減少時,可經由終止循環期間的方式進入加速清償期間,以增強該證券化交易的信用品質,此乃加速清償期間設計的目的所在。可能促成本金收款提前支付予投資人的加速清償情況包含:賣方破產,服務機構違約,應收帳款過度稀釋,呆帳或延滯繳款,以及投資組合收益、投資組合成長與支付率等的明顯萎縮。

挑選準則

  信用卡應收帳款資產池的信用品質可藉由排除某些高風險的卡戶予以增強。可行的方式有:整體排除某一類投資組合、或根據年齡或滯延繳款的情況挑選卡戶。一般而言,信用卡的虧損率通常會在發卡後的1824個月之間攀至高峰。

卡戶數的增減調整

  為了避免加速清償情況的發生並達到控制信託規模的目的,發行單位可能得針對卡戶數進行增減調整。不過在應收帳款購買合約當中應包括某些限制條款,用以界定發行單位在無需標準普爾參與評估的情況下可自行購買的新應收帳款的數量。

費用

  交易案的現金流量應足以支付備位服務機構的成本。服務品質非常重要,若發生無法支持服務費用時,可能會危及服務的品質。服務機構提供的服務項目包含:交易授權、信用展延、客戶服務、交易登錄、交易清單郵寄、付款處理、會計處理、與催收等。服務機構服務品質的惡化會為投資組合的信用品質帶來直接的負面效應。因此若服務費用的支付無法確定,則當賣方或服務機構發生破產或違約情形時,可能就會影響到受託人得到由替代服務機構提供之服務的能力。

信用增強

  對希望取得某一評等等級的受益證券來說,該信託之資產可能需要信用增強。可以達到信用增強的方式包括:信用狀、次順位條款、超額擔保(overcolateralization)、或使用某些型式的準備金帳戶。

評等的主要考量

  信用卡應收帳款擔保證券的主要評等考量點反映的是擔保品的本質以及該證券的結構。分析重點則在於:擔保品、投資組合的報酬率、支付率、投資組合的成長、法規限制、與信用增強。

擔保品損失率

  信用卡屬於無擔保循環信用債務,因此只能仰賴持卡人遵循約定條款支付款項。若持卡人不履行合約,則因無任何有形資產可予扣押,故壞帳的回收率相當低。況且,一般人在無法償還所有債務時,通常會先償還有擔保品的貸款。標準普爾是以保守的損失率假設來反映這類資產的本質。放款失損嚴重性的假定會因放款人之不同而有差異,這是因為各家信用卡發卡單位的放款損失差異相當大之故。另外,應收帳款池的挑選準則亦可能影響放款損失程度的假設。承銷標準、投資組合或選擇的卡戶的調配,以及分銷地點都可能影響放款的虧損。在評估發卡單位的授信政策與程序、歷年來的虧損與滯延繳款資料,和其它投資組合的特徵之後,標準普爾會假設一個未來的打銷比率。

  對要取得所需信用評等等級的資產擔保證券而言,必須要先建立該交易案的現金流量模型,方能決定其所需的信用增強程度。

稀釋

  稀釋意即賣方轉到信託之可收回的應收帳款金額的減少。典型的情況是發生在:顧客將貨品退回給商家、提前付款的折讓、錯帳,和調帳等。就如同虧損是可被收回的應收帳款金額的減少,也連帶造成稀釋的情況。標準普爾會要求發行機構提供一份對投資組合歷年來稀釋情況的詳細分析。緩和稀釋風險的方法有二:一是藉由信用增強的方式,另一則是全部由賣方受益證券承擔,而不會影響投資人受益證券的權益。

投資組合報酬率

  影響投資組合報酬率的因素是發卡單位無從掌控的。這些因素有:來自其他發卡單位的競爭、使用的方便性、滯延繳款、以及法令對信用卡債務可收取利率的規定。

  投資組合報酬率的主要來源是年利率收入。但並非所有的信用卡應收帳款都能產生這種收益,因為持卡人會為了避免利息費用而在每個付款日繳清所有的款項。為緩和投資組合報酬率的減少,發行單位可能會加入其他的收費項目以增加獲利,如:年費、匯兌收入,和逾期滯納金等。

  標準普爾會先評估所有投資組合報酬率的環節,以及在任何未來可能出現的逆轉因素,並以其為根據進行保守的報酬率假設。

支付率

  在同一個投資組合中之各信用卡應收帳款的最低與平均支付率並不相同。支付率會直接影響支付投資人款項的時機。若因支付率降低而造成現金流入的延遲,則投資人蒙受虧損的情況會增加。為使交易案能容許前述支付彈性,標準普爾會以較歷年情況為低的支付率為假設,對交易案的現金流量進行壓力測試。

  發行單位透過納入循環信用期間的方式,將歷年來的短期信用卡應收帳款轉換成長期受益證券。在循環信用期間,屬投資人權益的本金收款會先被用來購買新的應收帳款,而非支付予投資人。

  在循環信用期間結束後,持卡人的本金付款會被用來支付投資人的本金。為了加速本金移轉予投資人的速度,發行單位係根據一個固定比例分配屬於投資人權益的本金收款。這個固定比例通常等於投資人在循環信用期間結束時的應收帳款權益比重。前述投資人的固定比例一向應該大於他們對信託資產的所有權比例。循環信用期間可能會因某些突發性狀況的出現而提前結束。導致循環信用期間提前結束的突發狀況有:投資組合報酬大量萎縮;投資組合的表現惡化(如發生滯延繳款、呆帳打銷或稀釋等);發行單位或服務機構或受託人發生違約狀況等。

  一般而言,標準普爾在信用卡應收帳款交易案的現金流量模型中所假設的支付率,通常為該投資組合歷年支付率的50%

投資組合的成長

  持卡人的循環借款、新購買和預借現金是決定現金流量的主要因素。卡戶的循環借款比率取決於個人的核准借貸額度和持卡人願意承受的負債程度。在整個投資組合中卡戶的循環借款比率各有不同,且可能會受是否有同業競爭、其它融資來源、或經濟情況等因素的影響。

  當一項投資組合正處於高度成長且呈現低虧損的狀態時,其實其真正的虧損情況可能也正在增加當中,只是增加的速度較投資組合的成長速度為慢。對於這種例子,標準普爾會尋求最適切時段的資料群分析或靜態池資訊,以作為這項假設的基準。

投資組合的購買率

  此項變數會依信用卡組合型態的不同而有所差異,例如:銀行信用卡與零售商發行之信用卡即不相同。標準普爾會評估卡戶的循環借貸模式與行為。影響卡戶循環借貸的變數有:替代的信用來源,經濟情況,或信用卡所提供的優惠與功效。此外,標準普爾對此分析所採用的投資組合的購買率會依創始機構的信用評等以及發行機構試圖發行的受益證券之評等而有不同的決定。

法規限制

  相關法令對信用卡的借支,或可收取利率及手續費的上限規定,可能對現金流量造成莫大的衝擊,例如:這些法令規定可能會加快繳款的速度和減少循環借款的金額。標準普爾會對整體法規環境進行全面檢視,並針對法規對現金流量的潛在衝擊與可能需要的信用增強程度進行評估。

信用增強

  除了保守的挑選準則與納入啟動進入加速清償期間的因素之外,增強信用品質的方式還有:信用狀,設立準備金帳戶,提供超額擔保品,或次順位條款等。在現金流量模型的測試過程中,標準普爾通常是以發行單位可承受之最壞情況的能力,來測試其現金流量支援的部位與種類是否合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