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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等準則
汽車應收帳款擔保證券

  本文係就標準普爾對於以一組品質優良之汽車應收帳款群組做為擔保之證券進行評等時所採用之評等方法進行探討。一組品質優良的汽車應收帳款群組的特色如下:

  • 保守的授信標準;
  • 無明顯的風險集中性;以及
  • 穩定且與業界平均水準相符或更佳的損失及違約記錄

  標準普爾在對汽車應收帳款擔保證券進行評等時係採精算方式,並會實地召開管理階層會議,以便對汽車應收帳款組合的品質進行評估。信用損失的可能性係透過對資產群組選取來源的汽車應收帳款組合之歷史績效進行評估後判定而得。在評等過程中,資產群組的績效及特色會與業界常態及應收帳款資產組合的所有特色進行比較,並會針對這些資產是否具有獨特的法律風險進行評估。汽車融資的特色通常為授信及償還作業欠缺標準化。因此,授信方資產組合的品質與績效表現可能出現極大差異。汽車應收帳款的評估係藉由參考個別放款群組的績效而得,因放款的績效表現多視授信方而定。各授信方的授信政策及授信控管,在評估過程中均會受到相當程度的重視,同時還會對授信程序中採用的所有信用評分系統進行詳盡分析。

評估信用風險

  每個將予證券化的特定應收帳款群組的特色,以及該應收帳款創始的方式均會受到檢視。這項做法是為了確認該應收帳款群組與創始者的所有放款組合之間,是否存在任何實質上的差異。所有差異均將反映在連帶產生的流動性及信用增強需求之上。

  須加以檢視的應收帳款重要特色包括創始者的授信準則及放款組合特色,包括:

歷史損失及違約情形:

  標準普爾在對汽車應收帳款擔保融資的信用支持需求程度進行評估時,會考慮包括(1)因借款人滯納所引發之流動性需求對於交易造成的壓力;(2)實際發生信用損失對於現金流量造成的永久性傷害。為確認以上兩項因素對於一項交易可能造成的影響程度,標準普爾會依據下列比率,針對資產群組選取來源的應收帳款組合進行分析:

  • 所有應收帳款合約實行佔有(repossession)的比率;
  • 應收帳款總和的總損失率;
  • 應收帳款總和的淨損失;以及
  • 應收帳款總和的延滯率

  在進行信用分析時,究竟採用歷史總損失率或淨損失率計算,將視身為資產擔保證券發行者的特殊目的機構(SPV)是否依法有權收取對違約放款合約進行催收得來之款項而定。至於催收的程度及時機、提前償還以及保險等因素亦將加以檢視。

  借款人應被要求必須對該車輛投保完整的保險,並應指定受託人為保單受益人。若發生保單失效的狀況,則服務機構應注意追蹤保單續約,或允許將保費計入借款本金中。

  歷史滯納資料也會仔細加以分析,因滯納乃發生損失的前兆。滯納趨勢有時能在預測損失趨勢方面為我們提供重要線索。若趨勢顯示延滯增加,則可能代表市場方面的新發展或創始者在做法上有所改變。

交易商的追索權

  在某些情況下,例如第三方信用記錄良好,且無追索權貸款亦採用相同授信標準的情況下,追索型貸款可能引發的風險較無追索權貸款低。追索型貸款的付款一部份係由對某些第三方進行追索(通常為交易商)的方式而獲得支持。這項追索的行為可以用來保障授信方優先承受之損失,因為若交易商本身財務穩健,則交易商將承擔實行佔有所產生的絕大部分損失。

年息

  汽車貸款合約的年息可能大大影響一樁汽車應收帳款擔保交易所需要的信用支持水準。高年息可能可以提供較高的利差,可做為吸收交易中的信用損失之用,形式上可視為一種優先承受損失之保障。分析時須確認整件交易存續期間是否均能維持高年息。欲知可能達到的超額利差保守估計數值,就必須取得年息分佈及其範圍的資料。

到期日

  原始到期日對於應收帳款品質的影響較微,到期日較長者的績效表現略遜於到期日較短者。到期日較長的應收帳款對於損失的影響分為兩方面。第一,應收帳款到期日較長的汽車車主,其產權建立的速度較汽車合約天期較短者慢,因此需要較久時間方可達到損益平衡點(即可將車輛出售,並將售車所得用來清償合約中的所有債務之時間點)。因此,車主可能會將車輛保有更長一段時間,於是將較可能發生違約的期間拉長。第二,車輛在應收帳款到期時的車齡很可能偏高,因此車況惡化的可能性亦較高,以致於提高違約的可能性。

新車VS中古車

  一般而言,中古車的損失嚴重性及累積淨損失高於新車;然而,此項區別未必適用於所有汽車授信公司。中古車合約較弱的績效表現可歸因於幾項因素。一般而言,中古車借款人的信用品質較低,因為大多數人在能力允許的情況下都會購買新車。損失嚴重性也會隨著車輛的貶值及評價方式而增加。新車的價格是確定的,但中古車的車況及評價方式則會使中古車增加部分風險。

  將中古車加入一組應收帳款組合中,未必會造成必要的保障率提高。中古車放款較高的風險,可能會因為保守的貸放成數及授信規定而遭到抵銷。許多授信方藉由對中古車收取較高年息的方式,將預期中的額外風險抵銷。這種多餘的現金可能會也可能不會保留應用在該次的發行中。  

  標準普爾在檢視應收帳款組合的損失及違約資料時,會先將其區分為新車與中古車兩類。接著標準普爾會評估每筆交易,以決定中古車是否造成應收帳款組合的風險漸增。服務機構以往擔任授信方的績效表現以及在選擇資產時所採用的標準,對於此項評估方式而言均頗重要。

存在時間長短

  應收帳款的存在時間長短對於應收帳款的品質有正面影響。存在已久的應收帳款,其繳款記錄已經確立,而產權的建立應能提高借款人繼續付款,並降低損失嚴重性的動機。一般而言,汽車應收帳款組合的損失多半發生在應收帳款創始後的618個月間。

集中性風險

  高度集中於單一地理區域、產業、或特定類型的車輛,可能會為應收帳款的品質帶來負面影響。

貸放成數

  不同發行者間的貸放成數差異十分明顯。若合約中規定的頭款包含保險及其它借款人成本,則貸放成數通常會受到影響。總貸放成數較高者,通常需要的信用支持程度也較高。

直接VS間接授信

  汽車合約的授信方式分為直接與間接兩種。在直接授信合約方面,授信方會在申貸程序中出現,並直接決定客戶的信用良莠。間接授信合約和直接授信合約不同的是,間接授信合約可能永遠不會與客戶照面。間接授信合約的授信方會根據經銷商提供的資料進行一次信用評估,並會著手調查申貸者的信用及工作歷史。為判定某一件間接授信案是否會對一樁資產擔保交易帶來額外風險,標準普爾會進行一次詳盡的查核工作,並將重點放在:

  • 與經銷商的關係(如風險集中性及是否涉及詐欺);
  • 這類授信的管理經驗;以及
  • 授信政策及控管

車輛保險

  在汽車應收帳款交易證券化中,為擔保品車輛維持充分的保險,對於應收帳款組合的品質而言至關重要。一般而言,授信方的利益會在保單中載明。在評等過程中,標準普爾會針對每個授信方對於保險保障的要求,以及負責監控並維持保險保障的政策與程序進行檢視。在一開始即缺乏充分的保險保障及後續的監視作為,可能會造成投資人的信用損失明顯升高。無保險保障或保險保障不足的車輛若嚴重受損,將可能導致違約。若授信方收回已受損且缺乏充分保險的車輛,則其回收將極為有限。資產擔保債券的投資人將因為該筆應收帳款而產生相當高的損失嚴重性。保險保障不足所產生的信用風險必須透過信用增強的方式加以保障。

  另一項信用疑慮會在保費資本化成為放款時出現,無論是因為保險係被迫購買或授信方同意在出售之際為此類保費提供融資。放款餘額因此增加的結果會因為貸放成數的提高而對損失部位帶來負面影響,進而在發生借款人違約、車輛損毀、或保險保障不足等情況時升高損失的嚴重性。損失頻率亦可能升高,因為每月較高的繳款金額以及較慢的產權建立速度,可能會讓面臨財務困境的借款人產生違約的動機。

應收帳款組合的成長

  應收帳款組合的成長可能會扭曲發行方提供的歷史損失資料。這些資料乃建立某一特定損失假設狀況的依據,以決定某一評等等級所需要的適當信用增強程度為何。為了將應收帳款組合迅速成長,導致目前損失百分比被過份低估的情況予以區分開來,同時為了能在評等基礎上對所有發行方進行分析,標準普爾乃藉由將某一期的淨損失除以前期本金餘額的方式,計算出調整後的淨損失百分比。此一前期餘額應與授信方的壞帳打銷政策相配合。舉例來說,若某個汽車授信方通常會將違約180天的應收帳款予以打銷,則其淨損數字應除以該期結束前6個月之本金餘額。若此項資料無法取得,則將以該年平均本金餘額取而代之。至於成長率極高(年成長率逾15%)的應收帳款組合,則可能採用較保守的方式計算,即採用該期結束前12個月之本金餘額為基準。此外,當應收帳款組合成長時,為一時間延長的催收及收回程序提供服務及管理的難度可能日益升高。這可能導致該應收帳款組合日後發生拖欠及損失的比例升高。

服務事項:

  有許多服務因素可能影響汽車應收帳款的信用表現。其中最重要的兩項因素為:

  • 授信標準--歷史資料可能無法永遠顯示出應收帳款組合中的既有風險。創始者的授信準則及授信實務必須在查核會議中重新加以檢視,以確定歷史損失率能否有助於瞭解未來的應收帳款績效。

  • 催收政策--必須針對創始者是否具有妥善管理應收帳款,以便將拖欠及違約情況降至最低的經驗與能力,完成一次令人滿意的評估。若缺乏正確的程序以及充分的資源,一旦經濟景氣下挫,放款的績效表現可能迅速惡化。

攤提方法

  汽車應收帳款合約共有三種攤提方式:

  • 攤提或混和付款方式;
  • 78法則
  • 單利合約

  當攤提之放款被組合起來,並在一筆資產擔保交易中出售時,此時78法則及單利合約法具有某種信用涵義。

78法則

  78法則,又稱年數合計法,能計算出債務人在某一時間點所支付的利息總和。到期日的利息所得以及每月支付之款項,無論依78法則及精算法,其結果均相同。然而,若依78法則計算,利息在合約初期階段所佔成分較高,並會隨時間而降低。因此,78法則的本金餘額永遠高於攤提本金餘額。應收帳款合約的利息支付以及一筆資產擔保交易中轉手受益證券的利息支付,兩者間並無法配合。應收帳款係依78法則法進行攤提,受益證券之利息則係採用攤提法計算而得。因此,現金流量短絀的情形有可能發生,這點在決定交易本身所需要的適當信用增強程度為何時須予列入考慮。

  根據78法則計算時,提前償還汽車貸款並不會導致現金流量發生短絀的情形。債務人若悉數提前償還借款,將使借款人有權依78法則索取退款。然而,此時不會出現現金流量短絀的現象,因退回之款項僅係未收取之利息部分。

單利

  在採用單利合約法計算利息時,提前償還可能造成現金流量出現短絀的情況。若單利放款的到期日即為付款日,則其利息與攤提利息相同。然而,單利放款之利息係每日計算,因此任何提前償還的作法將降低收取之利息。因此,當一樁資產擔保交易的資產組合內容為單利放款時,則任何提前償還的做法均可能造成現金流量短絀的情況。若前述短絀現象有可能發生,則信用增強額度將會連帶進行調整以反映事實。

  標準普爾的評等分析將會考慮以上所有因素,以決定適當的信用及流動性增強程度為何。

流動性風險分析

  和其它資產擔保證券交易相同的是,有必要進行評估,以確定現金流量足以履行對債券持有人進行支付的承諾。標準普爾針對這類交易的分析方法包括兩種各自獨立卻又彼此相關的分析。為能預測出標的資產的潛在放款損失,就要針對創始機構以往的資產組合績效,以及與所採用之特定擔保品組合的相關資訊進行檢視。這項分析有助於對因為客戶違約而無法得到的現金流量做出預測,但無法對於因時間點發生落差(例如拖欠、分期付款合約展延或修改、及收回的即時性)所產生的暫時性現金流量短絀情況加以預測。因此,標準普爾必須進行二度測試,即進行一般所謂的「流動性風險分析」,以確定適當的流動性保障比率為何。

  首先,標準普爾要先確認債券持有人得到的承諾為何。以非抵押貸款產品做為擔保品的交易經常利用轉手證券或pay-through證券工具,對客戶做出必定按時還本付息的承諾。在這類案例中,時間點上的落差(多半因拖欠而引起)可能導致下一期付款日發生利息短絀的情況,本金部分則不受影響。其它現金流量結構雖然大致上頗為類似,卻承諾債券持有人在每個付款日得以按時收取利息並按期收取本金(即借款人的每月付款)。

  此外,這類結構可能要求債券持有人在特定到期日前將款項悉數收取完畢。因此,借款人未按排定日程還款可能導致利息及本金發生短絀的狀況。

  其次,標準普爾會確認因拖欠付款,以致於現金流量可能出現的最大短缺金額為何。標準普爾會要求創始者提供過去五年來的拖欠資料,以及該機構的應收帳款打銷政策之書面證明文件。拖欠資料應每季備妥一次,內容應包括每三十天逾期款項佔平均流通在外金額百分比,其中包括拖欠一至三十天之帳戶。標準普爾會對這份資料進行分析,以估算出創始者應收帳款組合在一般狀況下短缺的現金流量百分比,以及每月從借款人處收回之金額。

  第三,標準普爾根據此份資料以及既定的每月應收帳款組合本金與利息支付表(即不能提前償還)建立交易模型,以決定出必要的拖欠保障水準。標準普爾會視標的資產的特性以及標準普爾對服務機構與經濟環境的評估結果而定,對該模型加諸不同等級的壓力測試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