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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評等作業流程

中華信評之信用評等係基於獨立、誠信、及公開之原則。我們的評等流程公開而透明,我們公開特定準則,以便我們評等之使用者可完全知悉評等意見之如何形成。
我們於資訊允當的狀況下才給予評等,程序包含量化與質化之分析,我們亦檢查主要營運要素,例如,發行人之企業、競爭狀況、成長展望及對於科技或法規變遷之承受力。評等之作業流程如下:

一、 評等申請:

  雙方簽署同意書並用印(3至5個工作天),中華信評指派分析師,雙方開始聯繫。

二、 受評公司(不包括資產證券化案件)準備評等資料:

  1. 受評公司於簽約後即可準備初步評等資料,如公開說明書、年報、過去五年財報及最近三季會計師簽證之季報表;證券商需準備過去十年之財報。
  2. 中華信評隨即提供與發行公司管理階層會談之問卷 (questionnaire) ,該問卷將按發行公司業別暨部門多寡予以量身訂製。
  3. 受評公司針對問卷內容分由各部門提供資料,該資料彙總請於與管理階層會談 (management meeting) 前一週提供予中華信評。

三、 與受評公司管理階層舉行會談:

   配合受評公司各高階主管最方便之行程,排定約半天之時間來進行會談,進行方式先由高階決策主管簡報過去概況、營運現況、未來變動、企業願景、管理哲學及競爭策略等重點,評等分析小組會就相關議題彼此交換意見;另各部門主管亦可以上述方式進行,有助于評等工作之進行。企業於會談後再安排參觀工廠瞭解生產流程。

四、 舉行評等委員會決定等級   

  1. 完成管理階層會談後,評等主辦分析師將撰寫評等報告。
  2. 評等委員會係以通訊會議(conference call)在中華信評舉行。
  3. 有權投票的委員係由標準普爾與中華信評分析師共同組成。
  4. 開會討論完畢以投票多數決方式定出評等等級。

五、 通知受評公司評等結果

  1. 受評公司對評等之結果,可用書面通知中華信評同意公佈評等結果﹐隨即安排召開記者會或以評等新聞稿對外發佈。
  2. 受評公司對評等之結果,亦可針對評等理由進行申覆,中華信評將配合重新安排召開評等委員會,決定出等級重新通知受評公司,受評公司可考慮以前述流程對外發佈,或選擇建檔保密不對外發佈。

六、 定期評等監視(Surveillance)

  評等結果做出之後,中華信評即持續予以監視以確保其正確性,每年將定期針對最新之公司發展、報酬及產業及經濟趨勢再做審查 (review)。此外,中華信評亦希望受評公司提供可能影響評等之重大、財務及營運上變更之通知。一般而言,中華信評每年至少對於評等結果作一次審查,以確保本公司對於管理階層對現今議題觀點之了解,討論潛在之問題及知悉策略上之改變。

  註:評等結果之時間難以預估,一般係以與受評公司管理階層舉行會談後,四至八週完成評等工作後通知評等結果。該期間可能為因應市場需求而縮短,公司應儘早告知特定時間點。影響評等時間長短之主要因素在於舉行評等會談前,公司準備所要求之背景資料之能力,及於評等會談中若要求提供其他資料,其回應時間之長短。此外,若任何財務條件或提供資料發生重大之改變時,須立即告知中華信評。